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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年檢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對車輛在安全、環保、質量等方面的一次全面檢查,以保障交通安全和環保要求的實現。
近日,交通運輸部公布了新修訂的《道路運輸車輛技術管理規定》,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其中規定:
第二十條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定期到取得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資質認定證書、具備相應檢驗檢測能力的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對道路運輸車輛進行檢驗檢測和技術等級評定。
第二十一條道路運輸經營者應當自道路運輸車輛首次取得道路運輸證當月起,按照下列周期和頻次進行檢驗檢測和技術等級評定:
(一)客車自首次經國家機動車登記主管部門注冊登記不滿60個月的,每12個月進行1次檢驗檢測和技術等級評定;超過60個月的,每6個月進行1次檢驗檢測和技術等級評定。
(二)其他道路運輸車輛自首次經國家機動車登記主管部門注冊登記不滿120個月的,每12個月進行1次檢驗檢測和技術等級評定;超過120個月的,每6個月進行1次檢驗檢測和技術等級評定。
第二十二條客車、危貨車的檢驗檢測和技術等級評定應當委托車籍所在地的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進行。貨車的檢驗檢測和技術等級評定可以在全國范圍內自主選擇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進行。
也就是說,根據改革要求,貨運車輛的檢驗檢測周期和頻次統一為10年內每年檢測1次、10年后每半年檢測1次。